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实验实训基地和衢州研究院中试实验室室内二次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发布者:周玉立发布时间:2021-10-09浏览次数:26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实验实训基地和衢州研究院中试实验室室内二次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产业园区纬二路北侧、园区大道西侧

3)行业类别: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C2651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4)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中试项目及技术服务两部分,其中中试项目采用自主创新的工艺技术购置设备建设35t/a等离子材料(5t/a石墨烯、30t/a球化氧化铝)及8000t/a高端聚合材料(2000/a高性能改性PP1000t/a高温胶、1000t/a室温胶、1000t/a特种PMMA1000t/a硅油及2000t/a特种聚酯)生产线,技术服务内容包括8/a科研项目、25/a工艺安全评估、3000/a仿真实训以及8/a基地与企业合作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1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黄家村

118.843771767

28.900955632

居住区

1030

二类功能区

NE

380

十五里村

118.841947865

28.908723309

居住区

3136

NW

633

后川

118.836197209

28.909753278

居住区

1919

NW

1064

宣家村

118.858126950

28.914237931

居住区

1592

NW

1067

十八里村

118.834480595

28.894936755

居住区

1080

WS

1560

坑西村

118.833150220

28.913379624

居住区

600

NW

1605

杨家突村

118.833815407

28.889357760

居住区

1200

WS

1890

下刘村

118.849500966

28.883939698

居住区

766

S

2002

新铺村

118.866495442

28.917971566

居住区

450

NE

2025

四都刘村

118.859543156

28.882180169

居住区

557

SE

2190

吕塘底村

118.840612125

28.881965592

居住区

290

WS

2430

山底村

118.845166516

28.880291894

居住区

1192

S

2437

3820

环境风险(包括大气保护目标)

里珠村

118.819602382

28.893279150

居住区

980

WS

2611

文塘村

118.815603208

28.902452305

居住区

1100

WS

2730

廿里镇

118.830779147

28.874509051

居住区

1.5万人

WS

2746

丰家村

118.840172243

28.932407215

居住区

580

NW

2940

石塘背村

118.814079714

28.897817448

居住区

1650

WS

3174

梅家村

118.834925842

28.938420728

居住区

759

NW

3635

新世纪学校

118.864027810

28.937095716

学校

2400

NE

3655

礼贤小学

118.856995058

28.940362647

学校

2000

NE

3820

裕丰花园

118.875673961

28.935062602

居住区

1050

NE

3970

汪村

118.825404000

28.937717989

居住区

253

NW

4013

万川村

118.801543069

28.916850403

居住区

4600

NW

4026

兴华苑

118.861951780

28.943441823

居住区

1220

NE

4100

塔坛寺

118.892448497

28.893102124

居住区

968

SE

4175

缸窑村

118.889229846

28.884765818

居住区

1086

SE

4177

上祝村

118.893135142

28.890495017

居住区

500

SE

4200

锦绣家园

118.856769752

28.943806603

居住区

3126

NE

4200

寺前村

118.873758864

28.868801310

居住区

300

SE

4272

缪村村

118.807454657

28.926667288

居住区

3162

NW

4280

东周村

118.896031928

28.903053119

居住区

200

E

4357

余塘头

118.832506489

28.864895233

居住区

1004

WS

4432

彭家村

118.851013732

28.859724715

居住区

348

S

4547

上洋村

118.891220045

28.927922562

居住区

650

NE

4610

荷花小区

118.872873735

28.942143634

居住区

1000

NE

4640

塘底村

118.839729679

28.859526231

居住区

506

NE

4650

官碓村

118.898349356

28.894325211

居住区

481

SE

4657

乐业景观

118.887110901

28.936940148

居住区

1500

NE

4800

上吴村

118.863823962

28.860486462

居住区

200

SE

4890

普珠园

118.898724866

28.888585284

居住区

728

SE

4922

官庄家园

118.884385776

28.939386323

居住区

350

NE

5028

六一村

118.809128356

28.867020324

居住区

2500

SW

5300

十五田铺

118.891745758

28.946188405

居住区

680

NE

5922

地表水

江山港

W

2040

乌溪江

N

5898

地下水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

/

声环境

区域

3

/

/

衢州市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

2

SW

60

城南派出所

2

SW

60

土壤

厂区及周边200m

GB36600-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标准

/


生态

根据现场勘查,企业厂界周边主要为企业、道路和空地,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均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废水影响分析

1)地表水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入衢州市清泰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入衢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项目纳污水体衢江各断面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项目纳污水体衢江水质良好。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2)地下水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100天时,CODcr预测的最大值为0.15mg/L,距离为0.5m1000天时,预测的最大值为0.006mg/L,距离为3.5m10000天时,预测的最大值为0.0008mg/L,距离为31m。满足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3.0mg/L),因此,该项目污水池泄露对厂界外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尽管废水对地下水影响较小,但是地下水一旦污染就很难恢复。因此,发现废水泄漏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析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预防和防治措施,迅速控制或切断事件灾害链,对污水进行封闭、截流,抽出污水送污水处理场集中处理,使污染扩散得到有效抑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下游地下水水质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在及时发现并处理的基础上,风险可控。

3、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沉淀粉尘、精馏残液、废滤渣、废分子筛、实验室废液、一般废包装材料、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废RCO催化剂、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其中精馏残液、废滤渣、废分子筛、实验室废液、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物化污泥、污水处理生化污泥、废RCO催化剂、废活性炭作为危废委外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去离子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沉淀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作为一般固废委外处置或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或者有效处理,周围环境基本能维持现状。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对各厂界昼、夜噪声的贡献值较小,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

因此,企业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噪声影响不大,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类别

污染源

治理措施

预计处理效果

废气

有组织废气

球化氧化铝粉尘

球化氧化铝产品生产过程主要产生粉尘废气,经除尘器+水封装置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高空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石墨烯粉尘及乙炔废气、其它产品有机废气

石墨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乙炔废气经鼓泡塔+末端RC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2#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其它产品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有机废气,水溶性有机废气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再与其它有机废气一同送末端RCO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2#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企业装置在硬件上加强技术和新型密封材料的引进和投入,加强密封管理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标准要求

废水

生产废水

新建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废水经“Fenton氧化+UASB+接触氧化+二沉池”工艺处理后纳管排入衢州市清泰污水处理厂处理

清泰污水厂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入衢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的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雨水

建立“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体制和设施,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

地下水

厂区污水处理及废物暂存等场所应采取防渗防漏防雨措施,避免渗滤液污染周围水体或地下水

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事故废水

事故应急处理,企业现有11000m3事故应急池,可满足项目实施后事故所需

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噪声

生产车间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其次设备布局是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震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厂内噪声源管理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废活性炭

属于一般固废,委外处置

不排入环境,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废反渗透膜

废离子交换树脂

石墨烯沉淀粉尘

氧化铝沉淀粉尘

精馏残液

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废滤渣

废分子筛

实验室废液

一般废包装材料

外售综合利用

危化品废包装材料

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

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

RCO催化剂

废气处理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实验实训基地和衢州研究院中试实验室室内二次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在衢州智造新城高新产业园区纬二路北侧、园区大道西侧的场地内实施,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条件较好,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土壤环境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公众参与工作过程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具有合法性、代表性、有效性和真实性,未收到公众意见;相关环境措施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能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总体可行。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区内实施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六、征求意见范围、对象和期限

主要为评价范围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1010日~20211022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本环评在报送环保局报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http://www.hzlqhj.net/)网站进行全文公开。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       电话15869050666

联系地址:衢州智造新城高新产业园区纬二路北侧、园区大道西侧  

 邮编:324000

2.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13587003269

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新湖城市广场6907室      邮编:324003

3.环保部门情况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   电话:0570-3888422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

公告发布时间:20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