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周玉立发布时间:2021-10-19浏览次数:370


浙江大学各相关学院(系),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衢州市人民政府浙江大学合作共建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和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协议书》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围绕衢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与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根据《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章程》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浙大衢州“两院”发〔20218号),现发布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2021年度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设置两类,应用基础研究类和重大科技攻关类。

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面向应用,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导向,项目执行期2年,原则上支持额度10-20万元/项;

重大科技攻关类项目主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问题,项目执行期3年,原则上支持额度150-200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仅限入驻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的浙大教师个人和团队申报。

    2.项目申请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学术水平,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申报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并有稳定的研发组织和团队。

    4.项目成员结构合理,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目标的创新能力。

    5.项目申请人和申请单位无科研不良信用和不端行为。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科技计划项目。

    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的项目总数原则上合计限为2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数量不限,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除特别说明外,已完成结题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7.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且必须未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过资助。

    8.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列表及说明等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9.科技计划项目要求须与衢州当地企业合作,其中重大科技攻关类项目要求与衢州本地企业联合申请,要求企业提供的配套资金以横向经费的形式拨付至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研究院根据配套资金额度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10.项目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部门)和申报人(团队)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

    11.请严格按规定时间申报,超时将不再受理。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申报工作由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统一组织并具体实施,申请人编制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buzhiyang@zju.edu.cn。本次申报的截止时间是2021115日。

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分为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网络评审阶段每个项目组织3位同领域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评价技术创新性、技术路线合理性、目标实现的可行性和对衢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等。会议评审阶段对网络评审出的建议资助项目进行复审,确定拟资助清单,重大科技攻关类项目将视情况要求申请人现场陈述、答辩。

拟立项项目将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项目负责人报送纸质版项目申请书至研究院科研办公室。未入选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卜志扬          联系电话:13575761300



附件1附件1-2021年度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附件2-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