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2021级硕士生专业实践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周玉立发布时间:2024-03-04浏览次数:350

衢州分院2021级硕士生及校内外导师:

根据《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关于构建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体系的意见》(院发〔20189号,http://pi.zju.edu.cn/index.php?c=Index&a=news_detail&catid=110&id=1199)和《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828号,https://pi.zju.edu.cn/2018/1120/c67940a2551829/page.htm)文件要求,为规范专业实践训练管理,提升专业实践训练质量,重点推进专业实践训练行(企)业项目研究导向,结合衢州分院实际,决定开展2021级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专业实践训练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开展形式包括行(企)业实习实践、项目研究等。非定向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以项目研究形式开展时间不少于3个月;定向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训练以项目研究形式开展且时间不少于3个月。研究生入学后至第二学年结束为专业实践训练阶段,要求研究生在此阶段完成并通过专业实践训练考核。

如需要参加工程师职称评审的研究生,根据《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及实施方案》(院发〔202010号,http://pi.zju.edu.cn/index.php?c=Index&a=news_detail&catid=110&id=3357)要求,毕业前累计工作经历不到3年的,需要专业实践训练累计时间不少于1年,且专业实践训练环节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二、专业实践训练安排

2021级硕士生专业实践训练计划分两段进行。

集中实践(已完成)

1.实践时间

2022712日至2022821日期间工作日。

2.实践地点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氟化公司。

3.实践方式

2021级硕士生共34人,将分为6组,其中4组为6人组,2组为5人组。各小组进入氟制冷剂事业部第二、三车间,参与生产运行、工艺改造、科研开发等工作。实践单位为每个小组配备一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专家作为导师,在实践期间给予技术指导。

实践过程中,每个小组围绕认领的课题,进行专项课题攻关研究,各导师根据小组成员专业特点,以周为单位制定实践计划,形成连贯、深入、有效的专业实践安排。实践计划于实习开始前两周反馈至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相关部门。

生产实践末期,组织开展小组课题竞赛答辩,邀请浙大衢州“两院”老师及企业导师进行现场评审,并进行指导点评。

4.课程安排

集中实践课程由巨化集团现场导师制定,各车间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5.食宿及交通

住宿:集中实践期间,2021级硕士生集中住宿于浙大衢州“两院”常山港院区学生宿舍。

餐饮:集中实践期间,午餐在巨化集团氟化公司食堂用餐,餐费由个人承担。

交通:集中实践期间,分院将统一安排班车接送2021级硕士生往返浙大衢州“两院”和巨化集团有限公司。(班车时间:早上7:50常山港院区行政主楼前集合;下午16:30氟化公司集合。)

6.考核评价

生产实践末期,组织安排导师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

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工作评价(20%),实习报告(30%),实习汇报(50%),总分为100分。

日常工作评价:主要由现场导师依据学生考勤及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总分100分,以20%占比计入核定分数;

每位学生须提交实习报告,并以组为单位制作ppt进行汇报答辩,考核小组实习期间工作量、方式方法、工作新颖性和创新性、答辩小组表现等多方面内容,给予小组综合得分(总分100分)和个人得分(总分100分)。综合得分以30%占比计入核定分数,个人得分以占比20%计入核定分数。

考核结束后,暑期实践综合考核结果反馈至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由衢州分院统一计入学生培养计划中专业实践模块。

7.系统考核申请流程

集中实践结束前一星期公布。

第二段专业实践

1.实践时间

20229月—20238

2.实践单位

由校内导师联系。

3.现场导师

第二段专业实践的现场导师要求与2021级硕士生行业导师为同一人。

4.考核评价

预计安排于20238月,详见后续安排。

三、申请审核流程

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训练须经实践单位和校内导师同意,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或所在下属分院审核备案,并在离校前认真学习阅读《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安全须知》(见附件1)。申请工作将通过工程师学院专业实践训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pisj.zju.edu.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进行申请,系统开通时间:

第一段专业实践训练申请时间:2022629-2022730(已完成)

第二段专业实践训练申请时间:20221114-20221215(注意:逾期未申报的,系统关闭后将不能再进行申请)

研究生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学生申请”-“专业实践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和“岗位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下载打印《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计划审核表》(12份,正反面打印,研究生本人以及校内外导师签字)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四方协议书》(14份,正反面打印,建议校内导师、研究生本人、实践单位分管领导先行签字并加盖实践单位公章)20221215日(第二段专业实践)前递交教务与学工处审核留档,等待系统管理员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网上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

纸质材料提交至常山港院区求是楼303教务与学工处办公室项老师处。

注:工程师学院已为非定向研究生统一购买实习生责任险。

四、导师配备

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训练应有企业现场导师指导,并与校内导师共同做好专业实践训练指导与管理工作,包括实践单位的推荐、训练计划的制定、实习实践或项目研究的指导、专业实践训练的定期检查和考核等。

为确保双导师培养的连贯性,鼓励按工程师学院校外合作导师资格要求配备企业现场导师,后续经推荐、审核可认定为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或校外合作导师团队成员。

1.校外合作导师资格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行(企)业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等,人事关系不在高校。

2.校外合作导师团队资格要求

领衔的校外合作导师,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就职于行(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技术岗位;

团队成员须为企业现场导师,且具有硕士学位并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6年以上。

五、经费配套

学院为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考核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的同学配套专项经费,包括专业实践训练业务费和专业实践训练校内外导师指导费两部分。

1.业务费

学院根据专业实践考核情况,凡是成绩在80分(含)以上的同学,学院会授权1000元每生业务费至校内导师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的项目名称为专业实践训练业务费,业务费用于支付所指导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训练的差旅费、文印费、专利申请(授权)费、论文发表版面费等,校内导师名下的专业实践训练业务费可以在不同研究生之间适度打通使用,要求专款专用。

2.校内外导师指导费

除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校内导师指导费以业绩津贴发放外,其他校内外导师指导费以酬金形式发放每生1000元。

注:高端化学品先进制造卓越培养项目专业实践业务费及校内外导师指导费分配方式已邮件通知各校内导师。

六、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训练须按照国家及实践单位和学校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暂缓到疫情高风险地区参加专业实践活动。

七、咨询联系

衢州分院:

项老师;浙大衢州“两院”常山港院区求是楼303,联系方式:0570-8015260

工程师学院:

罗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08313588062172

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08313588751125


附件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安全须知.doc

附件2: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网上申请操作流程.docx



教务与学工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