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试行)(浙大衢研科发〔2019〕1号)》,科技处对2021年度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了中期考核,经初审、专家评审等,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实名向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科技处反映。
联系人:毛国亮 0570-8011216 maogl@zju.edu.cn
监督:朱耕宇 0570-8015102
2021年度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审意见表.docx